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职工福利(蛋糕券)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
一、合格的比选参与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接本项目的承接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蛋糕券
2、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产品名称:蛋糕券
预算金额:24000元
(1)蛋糕券:80份,单价300元,合计24000元;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 月30日止。
4、服务地址:临沂北路265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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