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的要求,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博兴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博兴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土地征收
征收范围:拟征收吕艺镇寨韩村、乔庄镇肖庄村、湖滨镇东顺河一村及曹王镇人民政府四个村镇土地共计40460平方米(吕艺镇寨韩村土地7133平方米、乔庄镇肖庄村土地10063平方米、湖滨镇东顺河一村土地16749平方米、曹王镇人民政府土地6515平方米)。
征地用途:在县域内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工程,并分别设置康复中心、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养服务中心、配餐中心等养老服务模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经理
电话:13685438768
5.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
评估单位: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盖经理
电话:15154308161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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