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规〔2023〕7号)、《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盐民养老〔2023〕29号)、《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亭民发〔2023〕2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评定并亭湖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现将亭湖区本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级养老机构:阜民养老院、爱心托老康复中心
二级养老机构:盐城华生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如对以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反映至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515-68082191。
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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