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维保费用(含总院、分院、婺城康复中心三个院区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维护保养、维修过程中的一切人工费。设备器材损坏需更换的费用对照消防设施系统常用维修配件报价表另行申报,若表内没有的器材应按市场最低价执行)。
二、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维保报价书
7、维保业绩
三、投标说明
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录入成功。
(2)浙江省消防信用综合监管平台内信用等级非E级单位。
3、招标内容及预算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 1年 | 4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四章 |
4、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需求、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报价等为依据进行评分确定拟中标单位。
5、投标文件投标后一律不退,请投标单位自留底稿。
6、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来我院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9、报名地址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公司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3)报名地址:金华市中医医院保卫科
投标文件一律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并在封皮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所投标项、投标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全权代表姓名。
10、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时间:2024年 1月 23 日下午14时
地址: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11、消防系统、设备维保范围、内容及维护保养标准要求:金华市中医医院总院、分院、婺城康复中心三个院区。
12、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金华市中医医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联系人:黄工 、叶工 联系电话:0579-82136876
(2)采购监督管理: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79-82138780
四、标书评定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相关规定组织进行。
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3、若报价超出预算价,招标单位有权作废标处理。
五、其他
〈一〉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各投标方之间存在串标等舞弊、违法行为,招标方有权拒绝存在此行为的投标方参与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二〉本文件未及事项,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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