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第一初级中学新建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标段编号 | GC410500202200608001 | ||||||||||
招标人 | 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第一初级中学 | |||||||||||
招标代理 | 河南科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监督单位 | 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示时间 |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 中标时间 | 2022 年 9 月 21 日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计划工期 | 150 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第一初级中学院内 | 建筑面积(㎡) | 1680 平方米 | |||||||||
结构层数 | /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中标价(元) | 3790350.87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商务标得分 | 信誉标得分 | 现场考评得分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90350.87 | 史亚敏 | 84.25 | 9.70 | 4.76 | 98.71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67590.76 | 马孟超 | 83.98 | 8.70 | 4.3 | 96.98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 3754455.85 | 骈雷进 | 83.69 | 9.10 | 3.81 | 96.60 | 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0172190728D | |||||||||||
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项目负经理 : 史亚敏 证书编号:豫 241171713284 | |||||||||||
业绩信誉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被认定为 2020 年上半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获奖时间: 2020 年 9 月。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被评为 2017 年度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获奖时间: 2018 年 3 月。 | |||||||||||
投标人获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三标体系齐全,有效期至 2024 年 4 月 21 日。 | |||||||||||
投标人获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被评为 2021 年度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获奖时间: 2022 年 3 月。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 渤海新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合同金额: 35084482.29 元,竣工验收时间: 2019 年 8 月 23日,建筑面积 11302.14 平方米。 2、 安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合同金额: 42676505.29 ,竣工验收时间: 2021 年 6 月 9 日,建筑面积:17850.69 平方米。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2021 年度安阳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获奖时间: 2022 年 3 月。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水冶镇洹滨初级中学新校区(安阳县第二实验中学)教学楼(一)及综合楼(一)工程施工二标,合同金额: 7366883.43元,竣工验收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 ,建筑面积: 5906.26 平方米。 |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荣获 2020 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获奖时间: 2020 年 7 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0172211883M | |||||||||||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项目经理 : 马孟超 证书编号:豫 241151580901 | |||||||||||
业绩信誉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被认定为 2020 年上半年度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获奖时间: 2020 年 9 月。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被评为 2017 年度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获奖时间: 2018 年 3 月。 | |||||||||||
投标人获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三标体系齐全,有效期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 | |||||||||||
投标人获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被评为 2019 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获奖时间: 2020 年 3 月。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 阳泉市养老公益苑建设项目工程,合同金额: 36332546.58 元,竣工验收时间: 2019 年 12 月 19日,建筑面积: 20162.1 平方米。 2、 安阳市润安、枫景薹住宅小区一标段,合同金额: 5300 万元,竣工验收时间: 2020 年 1 月 9 日,建筑面积:40844.37 平方米。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评为 2021 年度安阳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获奖时间: 2022 年 3 月。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无 |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荣获 2018 年度河南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获奖时间: 2019 年 9 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517235012XT | |||||||||||
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项目负责人 : 骈雷进 证书编号: 豫 241141451956 | |||||||||||
业绩信誉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被认定为 2020 年上半年度安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获奖时间: 2020 年 8 月。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被评为 2017 年度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获奖时间: 2018 年 3 月。 | |||||||||||
投标人获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三标体系齐全,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 |||||||||||
投标人获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被评为 2020 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城市守信单位,获奖时间: 2021 年 4 月。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 杞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合同金额: 33998263.60 元,竣工验收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日,建筑面积: 15373.48 平方米。 2、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安阳供水配套工程安阳市管理处、安阳市 管理所施工标,合同金额: 10279391.51元,竣工验收时间: 2021 年 6 月 4 日,建筑面积: 5425.24 平方米。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被评为 2021 年度安阳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获奖时间: 2022 年 3 月。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龙安区善应镇(三仓村、中城村、农贸市场) 2019 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第三标段,合同金额: 1777625.16元,竣工验收时间: 2019 年 8 月 6 日,建筑面积: 1386.82 平方米。 |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施工的建业百城天地综合体 B 区工程,安阳市殷都杯评审委员会审定,荣获殷都杯工程奖,获奖时间: 2020 年 5月。 | |||||||||||
其中,河南万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 1.4.1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年检公示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评审。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 李玉林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科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忠开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监督部门: 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511005598160R
联系人: 李作伟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 号令、九部委 23 号令 )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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