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第4包)
公开招标公告(2024-JQ68-W105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康复中心医疗设备(第4包)
二、项目编号: 2024-JQ68-W105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口腔种植设备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200000 | 套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2 | 牙科综合治疗台 | 200000 | 套 | 1 |
| |||
3 |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795000 | 套 | 1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2.项目最高限价: 119.5万元 ;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康复中心医疗设备采购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且每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自身报价执行。本次所有包号项目按照同一批次招标包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从同批次的最小包号的第一名开始,由预中标2包及以上的投标供应商现场作出书面承诺,选取其中1包中标,放弃多余的中标包次,放弃对应包次的排名依次递进,若再一次出现一家投标供应商预中标2包及以上的,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并确定最终排名结果,递补的供应商按自身报价执行。(本规则适用于我单位康复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所有包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九)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 11月 26 日至12 月2 日,每日上午8 : 00 至 11 : 5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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