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招标办 阅读次数:18 类型:行政 发布时间:2022-08-15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职业病康复中心基础网络光缆铺设工程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职业病康复中心基础网络光缆铺设工程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发件邮箱like@ssghwork.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08-26-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Y-JJK-20220701
2.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职业病康复中心基础网络光缆铺设工程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28.5万元
4.最高限价:¥28.268941万元
5.施工内容: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②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③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④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或2021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除法人)提供资信证明,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无违法记录声明”);
⑥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查询符合条件方可参与磋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纸质档交予评审专家并留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三、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3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磋商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1]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人员要求:①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通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②供应商拟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成交后不允许更换(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供应商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三、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08-16 00:00:00至2022-08-22 23:59:5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在线获取like@ssghwork.cn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外,可提供供应商认为能体现自身能力的其他资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电子件发送至邮箱:like@ssghwork.cn进行审核(发送邮箱时供应商须注明所参加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凡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我公司将发送磋商文件获取表确认供应商信息。信息完整、正确的,我公司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63号)五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63号)五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ssdsrmyy.com/index.ht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甘肃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2.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疫情期投标
所有投标单位需自行提前了解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入院规定,因违反院方疫情防控入院规定被拒绝进入的,未能按时投标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63号
联系方式:17752120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8号融创立方产业加速器8号工位
联系方式: 0931-843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锐
电 话:13909402300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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