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08-0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滁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辅助器具市级统一目录价格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4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招标文件中-服务实力-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含有假肢或矫形器类产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需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完整截图,且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认证证书一致,检验电子标书,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三体系认证证书作为加分项且对证书认证范围做了明显的界定;三体系认证审核的是供应商的内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文件,而并不是针对供应商实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因此,三体系认证只能证明供应商的内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是符合认证规范的,并不能由此直接评价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合格、优质。且该项认证属企业自主申请而非强制性,认证机构亦为第三方性质的认证公司、中介而非行政机关。建议删除招标文件中体系认证打分或删除体系认证评分中的认证范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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