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 州 市 砀 山 县 梨 都 老 年 养 护 院 建 设 项 目 (EPCO)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EP-DSGC2024 069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州市砀山县梨都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EPCO) (项目名称)已由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 《关于宿州市砀山县梨都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砀发改投资[2022]2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砀山县 民政局 ,招标人为 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砀山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为 80%+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砀山县境内 。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7亩(约164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其中:生活楼16385平方米,餐厅及活动中心2740 平方米,康复中心200平方米,保健中心300平方米,办公楼300平方米。地面机动车停车位107个,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213个。配套建设给 排水、变配电、安全、消防、采暖通风、绿化、智能化信息系统工程、设备工程家具采购(参见可研设备清单)等,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建成 后,规划总床位500张。
项目估算工程总投资约为7200.00万元。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进度由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准。 2.3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日历天;施工工期 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5年运营期 。
2.4招标范围: 宿州市砀山县梨都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报规、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 图审查)、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交付达到直接使用条件,为交钥匙工程。 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和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
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梨都老年养护院日常运营,包括但不仅限于:人事任免,岗位培训,院区服务质量保证,服务安全责任承担, 日常运维及专业技术人员入驻指导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100%(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为100%,勘察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6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费 率) 。 勘察设计费放在工程建设其他费内,随施工同比例下浮,不进行单独报价 。运营收益回报 1080000.00元/年 。
2.8其 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符 合下列企业资格、人员、信用等要求:
3.2(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养护院运营机构资质: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3.3 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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