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阜城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阜城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阜城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改造项目,主要是对康复中心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及施工工艺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阜城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改造项目 | 阜宁县阜城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改造项目,主要是对康复中心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及施工工艺详见工程量清单; | 25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8:00,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9楼,联系电话:15961922020。
4.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4.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3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5%执行。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20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阜城街道办条河工业开发区 地 址: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9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陶永鹏 联 系 人:吴建佳
电 话:15189259166 电 话:15961922020
传 真: 传 真:0515-872089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77078282@qq.com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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