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62403150002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62403150002002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5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发改行服发〔 2024〕12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现对该 项目的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7 号楼及 3 号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标段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高新区振华东路 6号,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及3号楼内 。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9228平方米,改造项目分布于高新7号楼1层、6、9、10、12、13层及3号楼3层。其中7号楼一层改造为DSA复合手术室及辅助用房、康复中心、体检中心,装修改造面积约3601平方米;6、9、10层分别改造为呼吸科ICU、神经内科ICU、神经外科ICU,装修改造面积约为3974平方米;12、13层会议室装修及三人病房改造为双人病房,装修改造面积约为1368平方米;3号楼三层改造为DSA手术室及辅助用房,改造区域面积约285平方米 。 2.1.3 最高投标限价 : 27346862.86 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 2.1.4工期要求 : 45 日历 天。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 合格 。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具体详见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等。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和特种工程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在有 效期内)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 二 级注 册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 (在有效期内) ,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在 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3.4.1、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 认定标准: 20 2 1 年 5 月 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注:( 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 清晰的表明 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3)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 4)上述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厂房及仓库建筑。 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诚信库中。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 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6.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和 特种工程承包(结构补强) 单位和消防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3 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 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7 本 项目 招标执行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 8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 〕 6 号文、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进行查询获取 。 ( 含联合体成员)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 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 2)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 )。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年)、 法定代表人 (超过 5年) 、项目负责人 (超过 5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 。 ( 以上承诺含联合体成员 ) (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3年10月-2024年3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 含开评标 、异议投诉处理等。 ( 4)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 [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 注: 投标人承诺 等传至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中。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202 4 年 04 月 30 日至 202 4 年 05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 和相关 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05 月 22 日 09时00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 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7名不排序的定 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3定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 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拾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10.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 国泰新点投标 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 3号楼 联 系 人: 钱 部 长 电 话: 18036672968 招标代理机构: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 凌州东路 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24楼 联 系 人: 唐工 电 话: 1333898956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 .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 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 登录相关网站 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 3号楼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 3号楼 。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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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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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发改行服发〔 2024〕12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现对该 项目的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7 号楼及 3 号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标段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高新区振华东路 6号,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及3号楼内 。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9228平方米,改造项目分布于高新7号楼1层、6、9、10、12、13层及3号楼3层。其中7号楼一层改造为DSA复合手术室及辅助用房、康复中心、体检中心,装修改造面积约3601平方米;6、9、10层分别改造为呼吸科ICU、神经内科ICU、神经外科ICU,装修改造面积约为3974平方米;12、13层会议室装修及三人病房改造为双人病房,装修改造面积约为1368平方米;3号楼三层改造为DSA手术室及辅助用房,改造区域面积约285平方米 。 2.1.3 最高投标限价 : 27346862.86 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 2.1.4工期要求 : 45 日历 天。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 合格 。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7号楼及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具体详见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等。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和特种工程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在有 效期内)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 二 级注 册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 (在有效期内) ,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在 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3.4.1、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 认定标准: 20 2 1 年 5 月 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注:( 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 清晰的表明 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3)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 4)上述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厂房及仓库建筑。 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诚信库中。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 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6.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和 特种工程承包(结构补强) 单位和消防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3 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 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7 本 项目 招标执行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 8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 〕 6 号文、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进行查询获取 。 ( 含联合体成员)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 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 2)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 )。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年)、 法定代表人 (超过 5年) 、项目负责人 (超过 5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 。 ( 以上承诺含联合体成员 ) (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3年10月-2024年3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 含开评标 、异议投诉处理等。 ( 4)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 [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 注: 投标人承诺 等传至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中。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202 4 年 04 月 30 日至 202 4 年 05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 和相关 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05 月 22 日 09时00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 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7名不排序的定 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3定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 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拾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10.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 国泰新点投标 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 3号楼 联 系 人: 钱 部 长 电 话: 18036672968 招标代理机构: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 凌州东路 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24楼 联 系 人: 唐工 电 话: 1333898956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 .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 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 登录相关网站 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 3号楼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 3号楼 。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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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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