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中心项目EPC(项目编号:LXX-GC-GK-2024536)作如下答疑: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10 其他: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8500000.00 元(包含不计税暂列金额250万元);②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不得超过中标价,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③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金额 36 万元,不可竞争;④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现修改为:2.10其他: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8500000.00元(包含暂列金额250万元、暂列金额已包含其税金);②本次设计采用限额设计,即设计概算(不含设计费)不得超过3814万元(含暂列金额),中标人按照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编制施工图,施工图预算(按照施工图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不得超过设计概算,超出的应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后仍然超出的,超出部分应由中标人承担;③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金额36万元,不可竞争;④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无 ☑有,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报价格式,总报价按照金额形式填写(计算方法:设计费+(1-投标人施工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设计费)。例:36万元+(1-投标人施工费用下浮率)*(3850万元-36万元) 2、其中设计费按固定价为36万元,不可竞争。施工费按下浮率报价。 3、评标环节计算报价分时,以投标函附录中总报价金额计算。 |
现修改为: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无 ☑有,本次设计采用限额设计,即设计概算(不含设计费)不得超过3814万元(含暂列金额),中标人按照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编制施工图,施工图预算(按照施工图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不得超过设计概算,超出的应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后仍然超出的,超出部分应由中标人承担;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850万元,其中包括:(1)施工费(即建安费):本项目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备注:若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要求备案控制价,经核对确认的控制价以备案控制价为准。(2)设计费按固定价:36万元,不可竞争。(3)暂列金额:250万元(含税)。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投标函附表中填写投标报价,总报价按照金额形式填写,总报价为设计费与施工费(含暂列金额)之和,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报价=设计费(36万元)+(1-投标人施工费用下浮率)*(3850万元-36万元-250万元)+暂列金额(250万元),货币单位为元,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时,以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参与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2、
10.8 | 计价原则 | 1、设计费用计价原则: ☑总价包干:等于设计费投标报价。 □下浮率:设计费按投标下浮率计算后,费用包干。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出图等相关费用、配合图纸审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应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以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以及设计现场配合费、咨询调研论证(含专家费)等相关费用。 2、施工费用计价原则: □按施工图预算×(1-施工报价投标下浮费率)计算出的合同价总价包干 □按投标报价总价包干 ☑可调变更:(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中的认可变更)×(1-施工报价投标下浮费率)为合同价 施工报价投标下浮费率=1-投标报价中施工费报价/本项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方式:/ 按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计量和估价结算并约定双方责任。 |
现修改为:
10.8 | 计价原则 | 1、设计费用计价原则: ☑总价包干:等于设计费投标报价。 □下浮率:设计费按投标下浮率计算后,费用包干。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出图等相关费用、配合图纸审查 (根据需要提供相应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以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以及设计现场配合费、咨询调研论证(含专家费)等相关费用。 2、施工费用计价原则: □按施工图预算×(1-施工报价投标下浮费率)计算出的合同价总价包干 □按投标报价总价包干 □可调变更:(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中的认可变更)×(1-施工报价投标下浮费率)为合同价 施工报价投标下浮费率=1-投标报价中施工费报价/本项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方式:1、设计费用及暂列金额计价原则:设计费固定价36万、不可竞争,暂列金额:250万元(含税)、不可竞争。本项目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出图等相关费用、图纸审查以及设计现场配合费、咨询调研论证(含专家费)等相关费用。 2、施工费用计价原则:建筑安装工程费×(1-施工报价投标下浮费率)。 按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计量和估价结算并约定双方责任。 |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不变。
四、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科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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