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特别提示 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中心项目 EPC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康复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改审批 [2024]31号 ;
1.4 招标人: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 ;
1.5 资金来源: 政府性 ;
1.6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中心项目 EPC ;
2.2 招标项目编号: LXX-GC-GK-2024536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LXX-GC-GK-2024536001 ;
2.5 建设地点: 郎溪县十字镇施吴村镇兵山 ;
2.6 合同估算价: 38,500,000.00 元 ;
2.7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及审查工作。(2)采购及施工周期: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新建一栋四层建筑面积约 5200平方米综合楼(土建、装饰、安装、电梯等)、3000平方米室外康复活动场所(室外道路、康复活动场所、雨污水等)、供水系统(含热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智能化系统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1)设计: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费用;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2、工程施工:中标人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9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EPC) ;
2.10 其他: 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8500000.00元(包含不计税暂列金额250万元);②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不得超过中标价,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③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金额36万元,不可竞争;④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1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 2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 [ 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 ] ,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3.7 其他要求: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须担任施工负责人。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执行。采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的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 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 〕 2 号)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 。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以下不再赘述)点击 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 。
6.2 开标地点: 郎溪县碧水豪庭 1 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 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 . 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7 .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号: 93400501000272002201644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 623281176000001961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 郎溪县十字镇施吴村镇兵山 99号
联 系 人: 肖工
电 话: 13865385799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科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18756332770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1号楼
电 话: 0563-7035472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 肖工
联系电话: 13865385799
10.2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科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18756332770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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