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社会养老服务康复中心(招标项目名称)
绥宁县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社会养老服务康复中心(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绥宁县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社会养老服务康复中心(项目名称)已由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绥宁县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审(2023)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宁县民政局本级,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03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绥宁县民政局本级。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绥宁县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社会养老服务康复中心;
2.2 建设地点:绥宁县长铺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内;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绥宁县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社会养老服务康复中心,该项目内容:总建筑面积约为1869.29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769.14平方米、连廊面积100.15平方米)新增床位40个。结构形式为框架装配式结构,基础形式为工程采用旋挖成孔灌注桩基础;建筑总高度为19.2米,一层层高3.9米,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层高3.0米,地面设有机动车停车位,共有8个停车位,其中6个为充电桩停车位,2个无障碍车位。新建项目的绿色建筑标准为基本级;建筑装配率为14.40%,装配面积为1769.14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1869.29㎡;
单项合同额603万元;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1 ;
2.5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8,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5-17 ;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绥宁县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社会养老服务康复中心 ,该项目内容:总建筑面积约为1869.29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769.14平方米、连廊面积100.15平方米)新增床位40个。结构形式为框架装配式结构,基础形式为工程采用旋挖成孔灌注桩基础;建筑总高度为19.2米,一层层高3.9米,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层高3.0米,本期项目包括:拆除原养老院地面工程、拆除原址旧楼栋,新建养老中心工程、连廊工程及本期配套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安装工程、拆除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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