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药膳坊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JJT-谈判-20250106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辖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药膳坊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 招标人为本项目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项目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药膳坊改造工程,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工程 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药膳坊改造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药膳坊改造工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 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二、供应商须知第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5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
缴纳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
5.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2025-09-02 08:30到2025-09-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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