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智能化提升项目-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运营一体化) 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 ,招标人为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为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共包含 3 个子项目: (1)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593.14㎡,建筑占地面积4770.00㎡,总建筑面积21800.00㎡,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服务中心、生活馆、理疗馆、中医馆、水疗馆、连廊、地下室、公用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2)智能化提升工程:项目拟对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已建老年康复中心、老年人养护院、福利院3栋建筑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14813.46㎡,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智能化系统、布线系统、安防系统及自动化系统等。 (3)周宁县李墩镇楼坪村、中村、北洋村配套养老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拟提升改造楼坪村、北洋村及中村房屋39栋,改造总建筑面积15144.21㎡、提升改造沥青道路23461.27㎡、透水砖道路1321.13㎡、铺设污水管道435m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3.1 施工范围: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智能化提升项目-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2运营范围: 涵盖住宿、餐饮、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养老服务、休闲养生等多领域配套业态及延伸服务。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被限制参加投标。3.6 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协议应该明确区分各方承接任务范围不得重复交叉承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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