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平县民政局配置镇平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康复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http://ggzyjyzx.zhenp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33 | ||||||||||
2、项目名称:镇平县民政局配置镇平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康复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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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购置1套心理量表评估系统,1台智能打击宣泄仪,1台智能呐喊宣泄仪,1台体感音波减压仪,1套生物反馈治疗仪,1套心理沙盘。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4 供货期: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5.5 质保期:一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 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得须具有有效的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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