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异地新建项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江阴行审备[202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阴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异地新建项目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南闸街道内,锡澄路以东、江阴五星焊接钢业公司以南、南闸街道杨家村西北
2.1.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为44625.45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含人防)为8038.67m2,地下室为一层、层高为4.7m(局部为3.5m)、结构形式这框架结构。地上有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特教中心教学楼、食堂宿舍楼组成。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为9978.17m2,特教中心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1405.01m2,食堂宿舍楼建筑面积为5203.6m2。本次招标范围为江阴市特殊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施工图中的室内装饰工程。不包括厨房设施、分体式空调、活动器具、活动家具及活动柜、各类标志标牌、窗帘等。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20年3月25日至 2025年3月24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不含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其它真实有效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自 2023 年3月2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4 年3月2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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