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是省残联直属的非营利性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设有两个院区,北市区医院坐落于司家营街 6 号,配备 6 台电梯,18层;安康路院区位于安康路 180 号,配备 2 台电梯15层,两个院区电梯共计 8 台(均为日立牌)。因工作需要,现需遴选一家专业可靠的电梯维保单位,全面承担中心两个院区8台电梯的维护保养等系列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并作相应遴选:
一、维保相关资质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遴选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二)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备日立电梯维护保养相关经验,并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含 B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中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中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人员要求
拟派的维保作业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含 2 人),且必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种类:电梯作业,作业项目:电梯机械安装维修(T1)和电梯电气安装维修(T2),或电梯修理(T))。同时,需提供这些人员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以证明其与遴选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四)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年(2021 年至 2023 年或 2022 年至 2024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对于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是遴选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重要体现。
(五)企业信誉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电梯相关参数
电梯品牌 | 电梯名称 | 电梯型号 | 层/站/门 | 台数 | 电梯位置 |
日立电梯 | 乘客电梯 | MCA-1350-CO105 | 18/18/18 | 3 | 北市区院区司家营街6号 |
日立电梯 | 乘客电梯 | MCA-2000-CO105 | 18/18/18 | 1 | 北市区院区司家营街6号 |
日立电梯 | 乘客电梯 | MCA-2000-2S105 | 18/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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