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的采购行为,使具体操作有章可循,促进我院设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二次公告,第一次递交的投标文件依然有效),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本次采购。
一、采购项目、数量及时间(一)项目清单
项目编号 | 名称 | 数量 (台/套) |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YL2511-1 | 儿童青少年运动评测系统 | 1 | 16 | 详见附件1 | |
YL2511-3 | 儿童悬吊康复训练系统 | 1 | 20 | 详见附件3 |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三)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7时整。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江门市星河路2号-江门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6楼 采购办。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通过后另行通知。
(六)请各供应商认真审阅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七)如需了解项目情况及要求,可致电:0750-7361397张霞。
(八)响应登记:请用微信扫描以下二唯码进行响应登记。
注:本二维码仅用于响应登记,登记成功不等同于报名成功,最终以收到响应资料为准。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4.供应商具有售后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理授权书、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3.响应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响应产品信息一览表(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国籍、规格型号、响应价、产品质量承诺书)。
5.响应产品说明和技术参数。
6.贵司拟供应产品近一年真实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结果通知书及其价格。
7.响应产品用户名单。
(三)磋商响应报价应为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包括伴随服务)的总价格。应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包装、安装调试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伴随服务费(验收、首次计量校准、培训、维修等的售后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如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件、易损件、安装必须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有关资料,供应商须含在报价中并列出详细清单。响应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消耗耗材或试剂必须在响应文件内列明并报价格、广东省招采子系统生效的药交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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